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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侵略不干涉 唐家璇再谈解决阿富汗问题五原则

http://jczs.sina.com.cn 2001年11月13日 14:20 中新社网站

  中新社联合国十一月十二日电(记者陈建)今天上午,中国外长唐家璇在联合国阿富汗问题“6+2”外长会议上说,要解决阿富汗问题,首先是确保阿富汗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要由阿富汗人民自己安排自己的未来。

  所谓“6+2”,其中的“六”,是指阿富汗的六个邻国——中国、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伊朗和巴基斯坦,“二”是指美、俄。今天的会议由联合国秘书长安
南主持;其阿富汗问题特别代表普拉希米通报了那里的最新情况。

  唐家璇说,作为邻国,中国一直十分关注阿富汗局势,主张通过谈判和对话,实现阿富汗问题的政治解决。在当前形势下,解决阿富汗问题,中国认为要遵循以下五条原则:

  第一,要确保阿富汗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尊重国家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是《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的基本原则。阿富汗虽处于战乱,但它是主权国家,任何有损阿富汗主权和领土的安排或方案,都不可能解决问题,反而会使问题复杂化。

  第二,要由阿富汗人民自主决定解决方法。阿富汗人民历来生活在一个统一的国家里,几经沧桑,创造了自己独特的文化,为亚洲及世界文明作出过重要贡献。虽然目前存在各种困难,但阿人民有能力安排好自己的未来。历史证明,强加于阿富汗人民的任何安排都不会取得当地人民的信任,都将以失败告终。阿富汗人民应该对自己的未来政权安排拥有最终的发言权。

  第三,阿富汗未来政府要基础广泛,体现各民族利益,与各国尤其是邻国和睦相处。阿富汗国内民族众多,习俗和利益不尽相同。要公正持久地解决问题,必须兼顾其国内各族的关切和利益。这样才能促进和睦,维护团结。

  第四,要有利于维护该地区的和平与稳定。阿富汗局势稳定与否关系到其邻国的切身利益,也影响该地区的和平与安全。任何安排或方案都应着眼于维护本地区的长期和平稳定,不能留下隐患。

  第五,联合国要发挥更积极的建设性作用。长期以来,联合国和安理会在阿富汗问题上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有良好的声誉。阿富汗问题的解决非常复杂,联合国在其未来安排问题上发挥更积极作用,有助于绝大多数国家和阿各派取得共识。

  唐家璇强调,“6+2”机制是讨论和推动政治解决阿富汗问题的重要、有效机制,应充分加以利用。中国将继续支持联合国秘书长及其特别代表在阿问题上所做的不懈努力。对于任何有助于恢复阿富汗和平、稳定与中立,符合阿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方案,中国都将予以认真考虑。

  唐家璇呼吁国际社会关注令人担忧的阿富汗人道主义状况,进一步增加援助,确保阿难民渡过难关。

  发言中,他对美洲航空公司一架客机在纽约失事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表示哀悼,对死难者家属表示慰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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