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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日本《恐怖防止法案》与海外派兵新动向

http://jczs.sina.com.cn 2001年11月7日 16:25 中国日报网站

  10月29日,日本参议院通过了《恐怖防止法案》,正式授权日本自卫队向印度洋水域派遣军舰,协助和支持日本的盟国——美国对阿富汗实施的军事打击。11月1日,共同社报道说,日本政府目前计划至少派遣1000名士兵、一艘补给船和四艘驱除舰前往位于印度洋迪戈加西亚岛的美军基地,而具体的派兵计划,将在11月中旬之前正式出台。这意味着最早在11月末,日本海上自卫队的军舰将启航。

  ·反恐加速了日本海外派兵

  90年代以来,日本一直在谋求突破传统“专守防卫”的自卫队体制,力图摆脱宪法第9条的“不战”约束,让日本的防卫体制和美日军事同盟关系可以适应和面对冷战后的新形势。而实现合法的海外派兵,就是最大的突破口。近年来,随着日本修宪呼声不断高涨,以及日本政坛反对打破原有自卫队用兵体制的左翼势力的弱化,日本在法律上为自卫队海外派兵“松绑”的进程也在不断加速。

  海湾战争结束后,日本国会于1992年6月通过了《联合国维持和平活动合作法》,即著名的《PKO法》。随即,日本向柬埔寨派出了首批维和部队。1994年,日本政府又通过了自卫队修正法,允许日本在“危机”时出动自卫队飞机和舰船,接送面临威胁的海外日本人。1999年,经过历时一年半的审议,日本国会通过《美日中期防卫指针相关法案》,其核心是《周边事态法案》,允许日本政府在美军介入日本“周边”军事冲突时,派兵为美军提供海上搜救、后勤支援等后方支持,使日本向海外派兵的进程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此次日本在《恐怖防止法案》的立法过程中表现出了空前的“高效率”。10月16日,日本要正式派兵参加美国军事行动的新法案在日本众议院防卫和外交委员会上得到通过。新法案在参议院正式审议的时间也只有60小时。10月29日,该法案正式出台,从草拟到出台前后算来不过一个半月时间。日本最大的英文报纸《日本时报》称,如此高效在日本战后国会历史上是一个“例外”。

  ·《恐怖防止法案》到底实现了什么样的新突破?

  新法案由三项法案组成,它们分别是《反恐怖特别措施法案》、《自卫队修改案》以及《海上保安厅法修正案》。这三项法案不仅史无前例地扩大了自卫队海外派兵的权力,而且对自卫队的武器使用等也做出了新的规定。

  首先,新法案首度实现了自卫队海外派兵的“无地域限制”。1992年的PKO法规定,日本自卫队只是向联合国授权进行维和行动的国家和地区派兵,而且只是参与联合国主导下的维和行动。1996年的《周边事态法案》规定日本海外派兵向美国提供后方支援只是在日本的“周边”范围内,即菲律宾以北和库页岛以南,严格限定在“远东”地区。但此次新法案规定,日本自卫队活动的范围可以扩大到所有国际公海、公海上空和对方国同意的外国领海和领空。这意味着日本自卫队海外派兵已经远远突破了地域范围上的约束,在理论上,可以根据日美军事同盟的需要,向世界任何地方派兵。

  其次,新法案放宽了自卫队海外派兵时使用武器的限制。以往的自卫队法律规定,日本士兵只有在本土受到侵略时才有动武的权力;《指针关联法》规定,在海外的日本士兵有权在人身遇到危险时为了自卫而动用武器。而新法案规定:日本的海岸保安队和海上自卫队可以对可疑船只进行火力攻击;日本自卫队有权对日美的军事设施和军事基地进行火力防卫;海外派兵虽然不参与战斗活动,但有权进行火力自卫。

  第三,新法案扩大了日本政府海外派兵的权限。PKO法规定,日本派兵维和需得到国会批准。《指针关联法》规定,首相在决定派兵支援美国军事行动时,不需国会批准,但应向国会“报告”。新法案则规定,日本政府在作出派遣决定后20天内,需获得国会“事后承认”。事实上,日本国会对于首相行使海外派兵权的约束力被一步步地削弱,国会对政府海外派兵的制衡能力也相应降低。

  ·为应付国内外反对意见,日本政府再次大玩“文字游戏”

  在国会辩论中,新法案受到了在野党的反对。中国等亚洲邻国在“9·11事件”之后也多次要求日本政府在“海外派兵”问题上持“慎重态度”。但对于公开主张要修改宪法第九条的小泉内阁来说,此次美国主导的反恐军事行动,无疑是可以让日本“堂而皇之”地进一步突破自卫队体制的天赐良机。反恐所具有的“道义”和“安全”双重内涵,可以使小泉政府借机大做文章,进一步实质性地追求和执行他们的政治诉求。

  为此,一方面,小泉政府在执政联盟内部加强协调,大力兜售日本在打击国际恐怖主义时应该承担的“国际责任”,强调派兵既是出于美日安保条约的需要,又是日本维护国际和平的义务。小泉在10月29日参议院讨论新法案时表示,新法案的核心是,日本到底将“9·11事件”看作别人的事还是“我们自己的事”;如果有人反对新法案,就等同于怀疑“我们是否应该分享美国人民所遭受的苦难和愤怒”。私下里,日本政界的看法是,日本此次必须响应美国要日本“出力”的号召,避免海湾战争的窘境重现。当时,日本出了130亿美元,却还不落好。

  另一方面,小泉政府对舆论界和国会大玩“文字游戏”,再三强调日本这次派出海上自卫队是“派遣”,而非“派兵”,“派遣是自卫队海上出动向美国和多国部队提供后方支援”,而非实质性介入美军在阿的军事行动。由此“弱化”军事派遣的意味,不能不令人感到可笑。按照新法案,日本将派遣军舰为美军运送弹药和军事装备,协助搜救人员,此外,还将提供例如通讯和情报搜集之类的直接辅助性军事配合。只要日本海上自卫队的驱逐舰舰队一加入印度洋美军行列,客观上就是美国所领导的对阿富汗军事打击力量的一部分。

  特别是日本政府已经表示,将应美国的要求,派出具有很强防空火力和雷达搜索能力的“宙斯盾”导弹驱逐舰。此举说明,日本在新法案通过后,将实质上进行海外用兵。

  ·新法案绝不是日本海外派兵的结束

  新法案规定其有效期为两年,表面上看,这似乎是对日本“无地域”限制的海外派兵做出了限定。但实际上,这一规定为日本进一步突破海外派兵限制、再造日本防卫体制预留了伏笔。

  新法案有诸多重大突破,但距离小泉内阁所设想的修宪目标来看,还有相当距离。小泉政府采取了“进两步、退一步”的做法,并没有用新法案“掀翻”现有的宪法制度。而实际上,新法案已经严重违反了宪法第九条。日本政坛正在等待下一个时机,为海外派兵进一步解除“紧箍咒”,甚至向海外“用兵”的方向过渡。到那时,宪法第九条,有也就等于“无”了。

  今后,日本政府将会继续大打两张“牌”:一是美日安保条约,二是日本的国际贡献。前者是要做给亚洲邻国看——日本的海外派兵是受与美国条约义务的要求;后者是要做给国内人民看——日本应该承担大国的责任。但日本政治家心中的梦想却是:让日本早日成为具有战争权的“普通国家”。

  (中国日报网站特约评论员朱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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