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站消息:美国总统布什当地时间11月2日为前一天自己下令否决一项法律进行了解释。该法律规定美国总统在卸任12后必须公开他在任时的文件记录。
据法新社报道,布什11月1日签署了一项总统行政命令,该命令重新解释了一项1978年颁布的要求卸任总统必须公开文件记录的法律。该法律指出,在总统卸任12年后,必须公开他在任时的文件记录。
70年代,水门事件发生后,美国前总统尼克松曾拒绝向公众公开有关文件记录和录音带。为此,美国政府才制订了这一法律。
对于布什总统的新命令,有反对人士称,此举阻碍了历史学家、新闻记者和普通百姓了解总统在任时的历史和决策的过程。
然而,布什表示,他只是进一步规范了程序,“一方面让历史学家能够研究总统在任时的历史,另一方面也可以保护国家机密”,并称这是他发布新命令的初衷。
布什在白宫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我不认为这样做增加了什么不公正或者不合理的程序。”
白宫一些官员称,布什之所以采取这项新措施,部分原因是由于里根总统长达6.8万页的文件记录即将被公开。根据1978年的法律规定,里根总统是第一位被要求公开文件记录的总统,他于12年前、即1989年1月任职期满。(陈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