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香港10月13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昨天在宪报刊登有关制裁阿富汗的规例。这一规例旨在落实中央人民政府的指示,根据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1333(2000)号决议,对阿富汗实施制裁。
港府发言人说:“这一规例禁止向塔利班控制下的阿富汗地区(塔利班地区)供应、交付或输出武器及各类相关物料和化学品醋酸酐,以及向塔利班控制下的武装人员提供与军事
活动有关的技术意见、援助或训练。”
他还指出:“此外,这一规例也会冻结本.拉丹及与他有关的人的资金及其他财务资产,并禁止任何从塔利班地区某地点起飞,或以塔利班地区某地点为目的地的飞机在香港特区起飞或降落,或飞越香港特区上空,以及赋权关闭塔利班或阿里亚纳阿富汗航空公司的所有办事处。”(陈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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