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今天正式控告自称“香港拉登”的一名男子和一名三十二岁女子,罪名是他们发送威胁杀人信件、企图施用毒药危害他人生命及拒捕。
这两名男女,因涉嫌刑事恐吓于十月二日被捕。案中疑犯先后发送电子邮件及匿名信到香港几家报馆,署名“香港拉登”,恐吓港府要员。
警方迅速采取行动,搜查了疑犯曾声称在货品中下毒的某超市,并化验了疑犯寄到报馆的小包毒药。
这起恐吓案引起特区政府和舆论的高度关注。十月三日,香港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表示,这只是个别事件,特区政府官员没有直接收到恐吓;新闻统筹专员林瑞麟称香港警务人员绝对有能力保护市民;警务处长曾荫培则认为暂时毋须加强高官的保安工作。涉嫌男女将在十月四日下午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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