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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原国民政府旧址”列入国家文物保护单位

http://jczs.sina.com.cn 2001年8月15日 01:55 新华网

  新华社南京8月14日电(徐机玲刘树佳)南京“原国民政府旧址”(共9处建筑)新近被列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京文物部门负责人表示,这些建筑不久将正式挂牌,依照国家法规予以保护和管理。

  据介绍,南京“原国民政府旧址”包括原国民政府“行政院”、“外交部”、“交通部”、“考试院”、“最高法院”、“主席”官邸,国民党中央党史史料陈列馆、“中央监察委员会”和临时政府“参议院”等9处旧址。这些建筑大多兴建于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凝聚了中国近代建筑的精华。其中,位于中山北路的原国民政府“外交部”由当时著名的华盖建筑事务所设计,采用钢混结构的现代平屋顶,外部以中国传统建筑装饰,是中国近代建筑史上较早探索“新民族形式”的建筑实例,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位于中山东路的国民党中央党史史料陈列馆由我国建筑大师杨廷宝设计,采用传统的重檐歇山大屋顶,绘以沥粉彩画,整座建筑富丽堂皇。

  作为历史见证的“原国民政府旧址”记载了中国近代史上一些重要的历史事件。位于湖南路的临时政府“参议院”,原为清朝江苏省咨议局。1911年辛亥革命中,宣布起义的10多个省的代表聚集于此,商讨组织“临时中央政府”,推选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并宣布改国号为“中华民国”,这里也被确定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参议院”。

  被誉为“中国近代史博物馆”的古都南京,已有中山陵、雨花台烈士陵园、天王府(总统府)、中共代表团梅园新村办事处旧址、原国民政府旧址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每年吸引千万海内外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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