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8月12日消息:中共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日前签署命令,颁布施行《中国人民解放军指挥自动化条例》。
据解放军报报道,《条例》共设8章47条,涵盖了指挥自动化工作的各个方面,明确规定了指挥自动化工作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直接责任单位的职责以及系统建设、系统使用、安全防护、系统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中国军队第一部全面规范指挥自动化工作的基本法规。
《条例》指出,指挥自动化工作是多种业务有机融合、横向联系十分复杂、纵向贯通各级指挥层次的大型系统工程,涉及军队建设的各个领域,做好这项工作是各级司、政、后、装机关有关业务部门的共同责任。要充分发挥各级司令机关在指挥自动化工作中的主管作用,进一步强化业务部门的宏观规划与协调职能,加强统一领导,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理顺工作关系,努力形成合力。
《条例》强调,组织实施指挥自动化系统的建设,必须以军事需求为依据,坚持一体化发展的思想,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技术体制,科学组织,密切协作,注重实效,确保质量。
《条例》要求各级指挥员和指挥机关要重视指挥自动化系统的使用,在遂行作战、训练等任务和平时机关业务工作中,充分发挥指挥自动化系统的作用,提高指挥效能,增强部队整体作战能力。
确保指挥自动化系统和信息的安全至关重要。《条例》强调,要加强指挥自动化系统的值勤管理,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特别是指挥自动化系统的安全防护制度与措施,高度重视指挥自动化系统的安全与防护工作,确保系统和信息的安全。
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及其在军事领域的广泛运用,正深刻改变着军事斗争的方式。当前,指挥自动化已成为国防威慑的重要力量,是军队现代化的基本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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