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0日讯殷飞、记者张柔桑报道:总政治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军和武警部队各级党委和机关切实提高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紧密联系军队建设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这一法律,努力使军队的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汉字工作走在全社会前列。
《通知》指出,在全军大力推广使用规范汉字和普通话,有利于增进军民和官兵之间的沟通与团结,有利于官兵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完成军事斗争准备和以教育训练为中心的各项任务。
《通知》要求,贯彻该法要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提高全军官兵应用规范汉字和普通话的水平。各级领导和机关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注意从规范自身用语和机关公文抓起,带头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基层干部作为一线带兵人,在组织经常性工作中,要积极使用规范汉字和普通话,特别是要抓好新战士、少数民族战士及使用方言的官兵的学习教育,使他们能熟练地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军事院校要把贯彻落实该法渗透到编写教材、授课讲学、组织科研等各个环节,着力培养学员说普通话、用规范汉字的素质和能力。军队新闻、出版、文艺、卫生等与部队和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是展示军队形象的“窗口”,学习贯彻该法应有更高的标准,起到示范和引导作用。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各种活动推进该法在全军部队的贯彻落实。
《通知》还提出,在少数民族官兵中推广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要严格遵循《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禁止简单的行政命令。少数民族官兵比较集中的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推广使用规范汉字和普通话的具体办法。
积极推广抓好落实
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已于今年起实施。它将国家语言文字方面的基本政策上升为法律,旨在以法律手段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该法明确规定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法律责任等,为推进语言文字的依法管理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
全军和武警部队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首先要抓好部队各级机关,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要从规范自身用语和机关公文抓起,带头落实好这一法律。在一线带兵的基层干部,要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积极推广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同时要对战士进行这方面的教育。
军队是个特殊的群体,为了有利于少数民族官兵的成长进步,方便少数民族官兵学习、工作和生活,在他们中提倡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有必要的,但要用说服引导的办法,不能用简单的行政命令,要结合实际情况采用恰当的方式进行。
我军官兵来自祖国四面八方和各个不同的民族。长期以来,广大官兵在部队这个大家庭中养成了讲普通话、用规范汉字的好习惯、好传统。我们要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契机,发扬好传统,更加自觉地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以此促进广大官兵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增进军民和官兵之间的沟通与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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