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8月5日电(晓正 李平)在最近完成的陕西省重点优抚对象普查工作中,陕西省民政厅为17名红军失散人员恢复了称号。
为期6个月的重点优抚对象普查工作是由陕西省民政厅、财政厅统一安排部署的。通过普查,对过去漏查的1000多名在乡老复员军人进行了补充登记,并为17名红军失散人员恢复了称号。这次普查使有关单位全面掌握了优抚对象的基本情况,同时发现和纠正了以往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为实现优抚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普查结果表明,在陕西全省的16万余各类重点优抚对象中,尚有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2449人,红军失散人员4046人,革命伤残人员22302人,在乡老复员军人84768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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