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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公布第四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

http://jczs.sina.com.cn 2001年6月1日 21:01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1日电(记者翟伟)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近日公布了第4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至此,全国已有110处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

  此次公布的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共20处,它们是:山西省临汾烈士陵园、内蒙古烈士陵园、内蒙古乌兰浩特烈士陵园、吉林省吉林市革命烈士陵园、黑龙江省杨子荣烈士陵园、黑龙江省珍宝岛革命烈士陵园、江苏省镇江市烈士陵园、浙江省温州市革命烈士纪念馆、福建省闽中革命烈士陵园、山东省羊山革命烈士陵园、山东省湖西革命烈士陵园、山东省莱芜战役纪念馆、河南省开封市烈士陵园、湖北省湘鄂边苏区鹤峰革命烈士陵园、广东省“八一”起义军三河坝战役烈士纪念碑、重庆市万州革命烈士陵园、四川省南充烈士陵园、贵州省毕节市烈士陵园、陕西省永丰革命烈士陵园、新疆伊吾县烈士陵园。

  长期以来,各级人民政府为革命烈士修建的烈士纪念建筑物,作为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重要场所,通过展现革命斗争史实和弘扬革命先烈崇高精神,对于教育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一代发挥了重要的阵地作用。据统计,全国现有大小烈士纪念建筑物近8000处,每年前往接受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各界群众达6000万人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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