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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美军排放有毒物质在韩引起强烈反响

http://jczs.sina.com.cn 2001年5月29日 13:01 新华网

  新华网汉城5月29日电

  新华社记者高浩荣

  最近,围绕驻韩美军向汉江排放有毒物质的审判权问题,韩国司法部门与驻韩美军发生了严重的意见分歧。

  事情还要追溯到去年2月,驻韩美军第八军的太平间副主任麦克法尔兰德指使两名士兵将470瓶剧毒甲醛不经处理就通过下水道排放进汉江。此事被媒介揭露后,引起韩国民众的强烈愤慨,反美情绪一度高涨。其后,麦克法尔兰德被罚款500万韩元(1300韩元合1美元)。上个月,汉城地方法院认为,驻韩美军向汉江排放剧毒物质“是社会关心的大案,不能仅罚款了事”,并作出了由法院正式审判的决定。

  驻韩美军在获知汉城地方法院的决定后,先是借口麦氏排放有毒物质是“在执行公务中发生的”,因此按照《驻韩美军地位协定》“应由美军审判”。韩国司法部门对此反驳说,《驻韩美军地位协定》的附件中规定,美军在和平时期不享有对其官兵和军属的有效刑事裁判权。麦氏是否“在执行公务”应该由法院裁决,而不能由美军自己说了算。韩国司法部门指出,麦氏此前已经缴纳了罚款,说明美军已经承认韩国司法部门有权审理,现在提出“应由美军审判”是前后矛盾,强词夺理。美军当局在这一反驳面前理屈词穷,28日又宣称麦氏排放的甲醛“会得到自然净化”,进而声称像麦氏这样的事情“如果发生在美国,不会受到刑事处罚,而只会给予行政处分”,并向韩方通报说麦氏“不会到法院接受审判”。

  汉江是贯穿汉城的一条美丽的大河,也是汉城一千多万人的饮用水源。多年来,汉城市政府和市民为了保护这条江,花费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此间媒介提出,向江河排放有毒物质“是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重大的犯罪行为”。事件的本身在于“是否排放了有毒物质”,而不在于“事后能否得到自然净化”。

  犯了罪又不想受到审判和惩罚,而且还强词夺理,用本国的法律替代别国的法律,这就是驻韩美军的逻辑。但是这种逻辑越来越行不通了。韩国绿色联合会28日发表声明指出,驻韩美军的这种态度“是无视韩国法律和主权的蛮横无理的行动”。此间媒介也指出,美军的态度是“独断的、单方面的”。这一事件表明,“《驻韩美军地位协定》仍有必要重新修改”。美军在朝鲜战争初期滥杀无辜平民的“老根里事件”,在梅香里射击场长期扰民的事件等等,在韩国人心中记忆犹新。如果驻韩美军此次仍然不顾韩国民众和舆论的谴责而一意孤行,必将激起韩国国民更强烈的反美情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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