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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一架军用侦察机在撞毁我国一架战斗机后,在没有我方允许的情况下进入我国领空,并在我国机场降落。记者日前就外国飞机如何合法进入我国这一问题采访了中国空管方面有关专家。 据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规定》及有关国际飞行惯例,一般情况下,外国航空器(包括军用飞机、民用飞机等)要飞入、穿越我国领空或降落我国领土(军用或者民用机场等),必须经过下列程序:该国必须先通过我国外交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外交部核准后再转交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审批,经过对该国航空器飞行性质、飞行线路、使用频率、飞行时间、降落机场等相关因素进行确认后,如果总参谋部同意该国航空器飞入、穿越我领空或降落我国领土,总参即交由相关的空军和民用空中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具体手续。 如果某国航空器在没有上述手续情况下,擅自闯入我国领空,在我国还没有对其飞行性质证实的情况下,我国战斗机会立即起飞拦截,该闯入者必须服从我国战斗机的指挥。 如果该国航空器处于紧急情况需要降落我国机场,要边申请边报告并得到我国有关部门同意后,才能在指定机场降落。如果该航空器无视这些规定,我国空军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该闯入我国领空的航空器采取必要的措施。 而撞毁我国战机的这架美国军用侦察机是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同时也有“足够时间通知中方”的情况下,擅自闯入我领空并降落我陵水机场,是明显违反我国有关飞行管理规定的行为。(时标) 【关闭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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