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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维尔”号原艇长宣誓作证:事故责任全在我

http://www.jczs.com.cn 2001年3月22日 08:38 法制日报

  本报东京3月21日电(记者华晓雷)据日本媒体报道,在美国海军围绕其“格林维尔”号核潜艇撞沉日本渔业实习船“爱媛号”的海难事故而召开的讯问会议的最后一天,海难事故的关键人物--当时“格林维尔”号的艇长瓦德尔(已免职)终于打破沉默,出席会议宣誓作证,并表示“这次悲剧性的海难事故的责任全在我一人”。

  此前,按照律师的要求,瓦德尔一直对讯问会议保持沉默,本周初又提出在得到不召开军事法庭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保证后才肯作证。今天是讯问会议的最后一天,瓦德尔不顾律师反对,做出了宣誓作证的决定。他在证词中承认,在紧急上浮前没有充分通过潜望镜确认海面的船只情况;关于民间人士参与操作的问题,他辩解说那样做是为了展示潜艇的先进性能,但承认由于招待这些民间人士,使得本来应该配置13名士兵的声纳室在事故当天只有4人在值班,而且整个航行时间比计划延误了45分钟。关于艇上其他人员的操作,瓦德尔说,“我相信我的部下操作无误,事故的责任全部在我”,他同时强调自己所犯的错误并无恶意,并一再向遇难者亲属谢罪。

  讯问委员会在瓦德尔作证后表示,瓦德尔涉嫌犯有玩忽职守罪、危害船只安全罪和过失杀人罪,他们将在三周内要求美国太平洋海军舰队司令官法戈海军上将召开军事法庭审理此案,法戈海军上将将在三十天内作出是否召开军事法庭的决定。根据美国统一军法典,玩忽职守罪和危害船只安全罪的最高量刑是勒令退伍和拘禁二年;过失杀人罪在量刑上没有明文规定,但军事法庭对此罪最高只能课以勒令退伍和拘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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