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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年起在全国率先实行全省统一招考警察

http://www.jczs.com.cn 2000年10月11日 22:05 南方网

  本报讯记者近日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从明年起,广东各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都要根据“凡进必考”的原则,一律实行省级统一招考,择优录取。这是我省在全国范围内率先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努力建设高素质人民警察队伍的一项重要举措。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公安厅最近联合发布的《广东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试录用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公安机关选调人民警察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今后各级公安机关进人,除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副处级以上干部可按选调程序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外,其余人员(包括录用、调任、转任正科级以下领导和非领导职务的人员、接收营级以下军转干部等),均由省人事厅、公安厅共同部署,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全省统一招考,每年的2月和9月各举行一次。招考工作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和政审等5个环节,政审和体检合格者按成绩高低顺序录用。招考工作将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选调、录用的人民警察先由县、市公安机关逐级上报省公安厅审核同意后,再由地级以上市人事部门审批。

  两个《暂行办法》是今后公安机关进人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旨在严把公安机关进人关,堵塞公安机关进人漏洞,防止和杜绝进人上的不正之风。对不按两个《暂行办法》规定进人的,省公安厅将不予审核,不予评授警衔,不予办理人民警察证,人事部门不予办理录用手续,还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南方都市报(记者王瑾通讯员肖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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